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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党政机关租赁社会车辆行为,有效保障机关公务活动,根据《莒南县党政机关定点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要求,请各定点租赁公司对1月份的车辆租赁情况进行分析,形成统计表格,于1月31日前报送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1.要严格执行每月车辆出租信息统计报告制度,各定点租赁公司每月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上报上一个月车辆出租信息情况。
2.根据《莒南县党政机关定点租赁社会车辆管理办法(实行)》的文件要求,认真、真实有效填报。
3.电子版通过邮箱jnxgcglk@163.com上报,纸质版报送到1号楼102室。
莒南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19年1月25日